許多人都有吃保健食品的習慣,或是家中長輩可能因慢性疾病須連續用藥,但你知道藥品該如何保存才正確嗎?三軍總醫院資深藥師葉爵榮表示,許多人對於用藥安全與藥品存放有很多錯誤迷思!台灣環境潮濕,最好將藥品存放在陰涼乾燥處,避免陽光或熱源直射;若是保健品開封後,應立即丟棄棉花與乾燥劑,並盡快食用完畢,以免藥品、錠劑受潮變質,影響保健或治療效果。
常見疑問1:藥罐裡的乾燥劑與棉花要留著?
台灣氣候潮濕,藥品開罐後,藥罐內的棉花和乾燥劑應立即丟棄,以免棉花、乾燥劑吸滿空氣中的水氣,反而導致藥物受潮。此外,大罐藥品最好分裝成小罐,以免重複開關導致藥品受潮、變質。
常見疑問2:藥品在保存期限內就沒有問題?
其實藥罐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「未開封」狀態下的期限,一旦開封後,期限就會縮短。一般而言,眼藥水、藥膏開封後的保存期限為一個月,開封超過一個月最好丟棄;此外,一般藥品若外觀變色、長黴、長斑或出現異味,則應立即丟棄。
此外,葉爵榮藥師提醒,年長者常因多種慢性病或其他身體疾病需要連續用藥。建議藥品自醫療院所領回後,最好放在原藥袋,勿把不同藥品放置於同一藥袋或儲存容器,以免混淆而誤服。
藥品若未特別說明保存方式,宜存放在室內陰涼乾燥處,避免陽光或光線直射,並應遠離熱源及濕氣,以維持藥品品質。而且,藥品應放在兒童無法碰到或拿到的地方,若能有專門儲存藥品的櫃子或抽屜更好。
用藥安全相關問題,建議諮詢「藥師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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