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17日 星期日

藥物過敏了!注意疹破痛紅腫燒6症狀

是藥三分毒,藥物本身含有藥性和毒性成分,雖然能夠治病,卻也要慎防可能隱藏的副作用!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,藥物過敏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,也可能在2至3個月才出現,嚴重可能導致死亡,民眾若發現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的過敏症狀,應有所警覺,立即回診處方醫師。

民眾若發現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的過敏症狀,應有所警覺,可能是藥物過敏。
民眾若發現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的過敏症狀,應有所警覺,可能是藥物過敏。
「藥物過敏」是指服用、塗抹或注射藥物後,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,其發生幾乎無法預期,可能與個人體質、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,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,如皮膚癢、紅疹,極少數可能出現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如史蒂文生氏-強生症候群,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。
食藥署表示,我國藥害救濟給付最主要的不良反應為嚴重藥物過敏反應,由於無法預期,且病人常常忽視初期症狀,未即時處置,導致嚴重藥害的發生。用藥民眾若能定時檢視藥物過敏早期症狀,對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等6個藥物過敏常見前兆症狀提高警覺,有助降低藥物過敏的嚴重性。
【6大藥物過敏早期症狀】
  1. 「疹」:皮膚紅疹、搔癢或水泡。
  2. 「破」:口腔潰瘍。
  3. 「痛」:喉嚨痛。
  4. 「紅」:眼睛不適(紅腫、灼熱)。
  5. 「腫」:眼睛、嘴唇腫。
  6. 「燒」:發燒。
曾經藥物過敏 善用紀錄卡
另外,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,也可以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健保IC卡並上傳健保署供查詢,或適度運用「藥物過敏紀錄卡」,將藥物過敏史紀錄於該卡,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,就醫時主動告知處方醫師,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,以免誤用過敏藥物。
需注意的是,使用降尿酸藥、抗癲癇藥等處方藥物時,藥物過敏的風險較高,民眾和醫療人員都要格外留意,若出現「疹破痛紅腫燒」6大症狀,別僅以為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症狀,應考慮是否為服用藥品後發生之不良反應。
※內容節錄自華人健康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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